台灣電化學學會之會員,鈞鑒:
台灣電化學學會自民國102年成立,迄今已進入第4屆,學會會員代表之任期為每二年一任,本屆理監事任期到110年11月25日止,依「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」之第21條規定,擬於任期屆滿前一個月內辦理改選,預計於110年11月份舉辦「第5屆理監事選舉」及「第5屆第1次會員大會及理監事會議」。
關於理監事選舉,依學會章程之第16條規定,應設置理事15人、監事5人,由會員(會員代表)大會選舉決定,分別成立理事會、監事會。為簡化徵求程序,第4屆之理監事將列為「當然候選人」,且凡具會員資格者,均可登記參選或推薦理監事候選人,請有參退選意願之會員,於110年8月31日前函知本學會秘書處。選舉名單將於彙整後,送交理事會開會審定,並呈報內政部。
依「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」之第3條,人民團體之選舉或罷免除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四條規定外,應於同一地點以集會方式辦理。因COVID-19之故,第5屆理監事選舉將採用「通訊選舉」,唯開票仍須依規定以實體方式進行,本屆選舉之開票預計於成功大學化工系進行。有關「台灣電化學學會理監事通訊選舉辦法」已於110年6月22日第4屆第4次理監事會議通過,並已呈報內政部。
主管機關內政部於110年7月23日發布新聞表示,為使政黨、人民團體及合作社能順利推動會務及社務,降級後放寬室外100人以下,室內50人以下的集會及實體投票,可召開理監事會議,並辦理選舉罷免事項;至於可能超過人數限制的會員(社員)大會(含代表大會),可採實體會議併同視訊方式舉辦,或是選擇一個較大的集會空間並規劃不同區域,並以視訊方式讓各會議區域達到同步即時之溝通協調目的,若無法落實人流管制及防疫規定,則應暫緩辦理。第5屆第1次會員大會及理監事會議預計採實體會議併同視訊方式舉辦。
未來國內疫情若有變化,第5屆理監事選舉將以內政部網站110年11月之公告為準,並依「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」之規定辦理。謹此
敬請 鈞安
鄧熙聖理事長 敬上
中華民國110年8月11日